| 根据近期国内航空煤油价格变动情况,国家发改委、民航总局近日下发通知,从11月5日起,调整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800公里以下航段由现行每位旅客50元调整为60元,800公里(含)以上航段由现行每位旅客80元调整为100元。
通知规定,调整后的标准从明天开始执行,以出票时间为准。具体调整措施为,800公里以下航段由现行每位旅客50元调整为60元,800公里(含)以上航段由现行每位旅客80元调整为100元。按成人普通票价10%计价的婴儿继续免收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按成人普通票价50%计价的儿童(含无人陪伴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按调整后的标准继续实行减半收取。
昨天,北京地区规模较大的机票代理商———北京游易航空旅行网新闻发言人王一力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上调,恰逢民航业的淡季,可以部分对冲淡季打折对于航空公司的收益影响。但对于旅客来讲,却是实实在在的涨价。
他分析说,目前普通旅客购买的机票,总价格一般都由三部分组成:机票价格、燃油附加费、机场建设费。其中机场建设费和燃油附加费都是固定的标准,从不打折。对于航空公司来说,这两部分的基数越大,航空公司的收益就越能得到保证。
■背景
年初下调后首次上涨
记者了解到,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从2005年8月1日恢复征收起,历经两次上调后,今年1月份首次出现下调,当时800公里以下航段由每位旅客60元降低到50元,800公里(含)以上航段由100元降低到80元。经过本次上调之后,航空燃油附加费标准已恢复到年初调整之前的水平,这也是今年下调后的首次上涨。
据悉,国家发改委上月31日曾发出通知,决定自本月1日零时起将汽油、柴油和航空煤油价格每吨各提高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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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要求严控出租车调价幅度
同时严禁其他运输方式借“油”哄抬价格
据新华社电 昨天,国家发改委就成品油调价发出通知,要求各地保持市场物价的基本稳定。通知表示,各地在出租车调价时调整幅度要严格控制在成品油价格上调引起的成本增支范围内。
通知要求各地努力控制连锁反应:各地在调整公路客运和出租车等政府定价产品价格时,调整幅度要严格控制在成品油价格上调引起的成本增支范围内,严格禁止借机搭车乱涨价;对公路货运、水路运输等由市场自发调节的价格或收费,要加强市场监测,严禁借机哄抬价格,对调价幅度超过成本增支幅度的要进行必要干预。
发改委还要求各地限期落实价格补贴政策。对因成品油价格调整城市公交和农村客运行业增加的支出,中央财政承担的补贴资金已经陆续拨付,地方政府要尽快将所承担的补贴落实到所有城市公交和农村道路客运经营者。
据悉,国家发改委近日派出多个工作组分赴相关省市进行督导,确保措施落实到位。 |